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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经理”骚扰女员工被解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4:21 深圳特区报

  “洋经理”骚扰女员工被解聘

  上海法院认为“性骚扰”难界定,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薪水74万

  【据新华社上海9月15日电】(李鸿光)上海一家广告公司以英籍总经理詹姆斯对女员工实施“性骚扰”为由,解除了公司总经理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纠纷。近日,上海市静
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詹姆斯的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还处于待定状态,以此解除聘用合同显属不妥,广告公司应支付詹姆斯6个月的基本报酬人民币74.52万元(税后),带薪假期补贴人民币74211元(税后)。

  这家广告公司与詹姆斯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聘用詹姆斯为公司总经理,聘用期限自2004年2月23日至2006年2月22日。詹姆斯税后年薪为人民币149.04万元,每月按十二分之一发放。詹姆斯除享受中国的公共假期外,另有每个公历年度25天的带薪假期等。双方还在合同中特别约定,若詹姆斯有玩忽职守的行为,以及不诚实的表现,没有遵守或履行合同中的条款等,可立即辞退。

  去年3月8日至9日,这家广告公司的母公司美国国际公共集团在泰国芭堤雅举行亚太地区会议,詹姆斯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美国国际公共集团接到一个新加坡籍女员工的投诉,称詹姆斯在会议过程中对她实施了性骚扰行为,向她暴露身体并做淫秽手势,还向她多次发送有淫秽言语的电子邮件。美国国际公共集团总部和上海这家广告公司在收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并于同年3月31日书面通知詹姆斯:“确认你已因故被解职,立即生效。解职的原因是你的行为不轨,仪态不当,这种行为对于一位高级职员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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