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案牵出贪官 蔡甸区原区委书记王明先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5: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吴汉 报道:武汉市蔡甸区原区委书记王明先,驾车违章撞死了人,却让司机来顶包,纪检机关着手调查,却发现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经济问题。近日,武汉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03年11月13日晚,王明先驾车返回蔡甸区委,在距机关大门50米处撞倒两位行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王明先打电话叫来区委办公室主任刘某处理,自己离开现场。次日,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5年期间,王明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收受贿赂88万余元及价值23万余元的住房、手机、西服等物品。另经查,王明先还在任武汉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3次将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公款74万元挪用,供其“相好”廖某用于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