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成为全国绿色“楷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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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0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韩宁会记者朱礼文)9月15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在我省马鞍山市授予该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副省长田唯谦等参加了授牌仪式并到会祝贺。马鞍山市委书记丁海中、市长姚玉舟同时获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奖”,该市副市长龙李海、环保局局长张东明获得“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组织奖”。
据了解,马鞍山市自2002年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后,加快创模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全市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健全,污染控制能力显著增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于去年底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评验收。今年1月18日,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马鞍山正式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为我省第一个“创模”成功的城市、中部六省第一个“创模”成功的城市、全国第一个通过“创模”考核验收的钢铁工业城市。 作为重工业城市,马鞍山的环境污染负荷一直很重,工业“三废”排放量居全省各市之首。进入新世纪以后,面对资源型工业城市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重大课题,该市提出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启动“创模”之初,马鞍山就确定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地表水综合整治、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十大环保工程,安排“创模”重点项目计划51项,计划总投资53亿元。此外,马鞍山还以“创模”为契机,投入8000万元置景造绿。目前,该市城市绿化率已达到42%%以上,人均占有绿地近10平方米,自然保护区覆盖率接近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