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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原司长徐放鸣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17 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一审宣判选址北京一中院17号小型法庭。上午9时许,在法庭就坐的包括法官、书记员各一员,控方两名检察官,辩护律师一名,旁听席仅徐放鸣的妻子、记者及法院摄影师。
9点25分,身着浅黄色囚衣的徐放鸣被押上法庭。从法官随后宣读的判决书中获知,这位49岁的内蒙古赤峰籍人士,于2005年6月15日被羁押,同月30日被批捕。此前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针对徐放鸣的两项指控均获得法院认定。

  其一与行贿者韩冰有关,1997年至1998年,徐放鸣接受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冰的请托,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向农发行推荐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承揽业务,使中电子获得农发行4亿余元的汽车租赁业务,而诚奥达公司也从中电子获得700余万元的中介费用。此后,在农发行深圳分行购买办公用房时,徐放鸣又向农发行推荐韩冰介绍的房屋,使韩冰从中获得200余万元。韩冰为感谢徐放鸣的帮助,分4次给予徐放鸣20万元人民币和10.8万美元的贿赂,折合人民币总计109万余元。

  其二与行贿者刘敏有关。此案独立于农发行窝案之外。徐为刘敏所在企业谋取利益,收受后者贿赂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知情者介绍,刘敏系女性,法籍华裔,控制北京一家金融咨询公司和一家国际贸易公司。经法院审理查证,刘敏所在企业的相关业务正在徐放鸣职责范围之内,且刘敏、韩冰提供的外币资金汇入徐放鸣指定的境外不同账号,可认定为贿赂款项。宣判仅用时8分钟,法官并通读判决书中的证词部分。其证人包括原农发行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北京诚奥达公司法人韩冰,中电子副总经理赵东明,瑞联电子公司副总裁王刚。此五人除韩冰目前均已被北京一中院量刑。

  判决书认为,徐放鸣案发后能主动交代事实,其家属也较配合调查,故予以从轻发落。法院判决,没收已查封的约20万美元,判处徐放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在法院过道中,徐放鸣妻子及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不服法院判决,将尽快提出上诉。

  徐放鸣1982年从上海财政经济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直接分配进财政部工作,起步于一个普通科员。2000年徐就任金融司司长时为42岁。另有消息说,他2004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徐在财政部内部有“学者型官员”之说。徐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兼课,一位听过他授课的研究生向记者谈起对其的印象,称徐看上去更像一个企业界成功人士。(据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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