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病中心:化妆品国标禁用这两种元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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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02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防病中心了解到,国家卫生部制定的现行化妆品国家卫生标准有18项,对化妆品的安全、卫生、功能质量做出了技术规定。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国和欧盟等有关国家均把这两种元素列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铬和钕确实像报道中所称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铬为皮肤变态反应原,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或湿疹,病程长,久而不愈;钕对眼睛和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对皮肤有中度刺激性
随着化妆品产品的不断增多与消费人群的不断扩大,人们在从化妆品中获益的同时也遇到了多种皮肤损害,不合格化妆品造成的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皮肤色素异常、痤疮、毛发损害等以及由此引起的继发性感染性疾病损害着消费者的健康。其实,由于消费者个体特质不同,即使是最昂贵的化妆品也有可能引起某些人的皮肤反应。因此在选用化妆品时一定要注意“适用”原则,而不应一味地求贵。 市长征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国家卫生部化妆品皮肤病定点诊疗机构负责人李虹对记者表示,目前临床上最多见的化妆品皮肤病就是接触性皮炎,铬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就是可能导致过敏并引起接触性皮炎。 本组撰文除署名外新报记者徐杨 <责任编辑:张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