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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毒源”锁定海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3:19 北京晚报

  本报上海讯本报昨天报道的上海居民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瘦肉精中毒事件又有新进展:截至昨天17时,上海市9个区县300多人次到医院就诊,经治疗后基本康复出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初步查明导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大部分是一批发商从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对此,相关部门紧急发出“封杀令”:从即日起全面禁止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

  目前,上海已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提醒,市民近期应避免食用猪肝。

  上海市食药监局昨天表示,此次瘦肉精中毒是散发性的,涉及浦东、普陀、松江、宝山、嘉定等9个区县,其中大部分食物中毒发生在浦东。经初步调查,这批由海盐加工的猪肉及猪内脏由金山道口入沪(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然后销售给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和9055号摊位,再批发给全上海市66个贸易市场。

  昨天,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自查发现,涉嫌引起疑似“瘦肉精”中毒的189头问题猪部分流入浦东13家菜场,目前已有8家菜场反映“出了问题”。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已责令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涉嫌出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摊位立即停业整顿,相关批发市场涉嫌销售含瘦肉精肉制品的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售出猪肉。但目前一些问题猪肝猪肺已无源可查。

  我国明令禁止瘦肉精作为饲料添加剂,人摄取一定量的瘦肉精就会中毒,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陈里予倪冬陈伯云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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