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称药厂对药店和医院采用双重价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2:0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宗品) 昨天,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首次细致剖析了“药价虚高”问题。该人士指出,目前,药企在药店和医院执行的是双重价格体系,医院在整个药品收入分配中占一半份额,而以药补医的机制不改变,运行多年的药品招标采购等办法很难有效。 当天论坛上,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指出,我国药品生产领域低水平重复建设十分
“目前,企业对医院和药店销售药品,采用两种价格体系。”这位官员表示,一些药品在药店销售更接近出厂价,而卖到医院则包含了流通环节、医院加成等多种成本。该人士指出,目前药品销售80%市场被医院占据,在药品收入利益分配格局中,若以零售价为100%,生产环节占30%,商业流通环节占20%,医院则要占到50%.而医院占的50%收益份额中,医院正常加价占30%,医院接受企业费用占5%,医生个人灰色收入占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