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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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3:46 深圳特区报 | |||||||||
利用职务受贿214万 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被判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李京华)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15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中院
经法院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徐放鸣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冰分4次给予其的贿赂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09万余元。 1999年至2000年间,徐放鸣利用职务便利,应行贿人刘敏要求,为刘敏所在企业谋取利益,后分3次收受刘敏给予的贿赂款美元12.8万元(折合人民币105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