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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泰打工被拘 中介承诺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4:3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勇钢)本报日前报道的户县7名务工者赴泰国打工不成,反成“戴手铐的旅客”一事昨有了最新进展。文章见报后,中介公司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负责人就和7名务工者谈判,初步承诺同意分期退还每人3万元人民币的费用。在向务工人员出示的“退款谅解承诺书”中,该公司表示,目前他们已和泰方公司进行交涉。

  90天内退还每人3万

  15日上午,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有关人员在该公司一位白姓负责人的带领下,就这次劳务输出造成的“事故”和7名务工人员商谈解决方案。

  公司负责人表示,这起事件是由于“泰国杨氏威利公司未按照与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劳务人员按期办理合法的两年期的泰国工作签证,致使我派出人员不能够按照与外方签订的两年期合同执行。部分人员被泰国移民局以非法滞留拘押及遣送出境,使我劳务人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就此事专门向7名务工人员表示内疚和歉意,并表示为了弥补劳务人员的各项损失:“同意立即退还每人1万元人民币(含每人出国机票费2500元);交给泰方公司的2万元人民币手续费,由公司派专人赴泰国追讨,并在60-90天内归还劳务人员。”90天后每拖延1天,将按照国内银行利率补偿。该公司还表示,将派人赴泰国追款,并竭力向泰方公司追讨7人在泰期间的工资欠款。

  对于7名劳务人员提出的遭泰国移民局羁押的精神、经济赔偿问题,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在表示同情的同时,也表示将向泰方公司提出严正交涉,努力争取。

  务工者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昨天下午,7名务工者联名向记者发来他们的一份“意见”,要求中介公司在30天内应全额退还他们的出国费用,并全力向泰方追讨他们“2到3个月不等的欠薪”。“如追讨不回,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数发还,时间必须在30天内”。

  7名务工者认为,他们在泰国被移民局拘押一事,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应作出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时间也应在30天之内。

  为7名务工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王洪池律师认为,无论是追要剩余费用还是欠薪,7名务工者显然无法、也没有能力去和泰方公司交涉,所以他们只能与中介公司交涉。王洪池认为,整个事件中都是由于泰方公司应该办理、而没有依法给务工人员办理“长期居留证”而造成的,所以他认为泰方公司在这起事件中涉嫌诈骗。而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为7名务工者是和他们签署的劳务合同。

  王律师表示,目前7人正就双方的意见继续进行磋商谈判,如果结果距离太大的话,他们只好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届时,中介公司将会作为第二被告被众务工者诉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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