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工被火车撞伤致残 老板没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7: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成都铁路分局东站医院,被火车撞残、四肢已萎缩变形的49岁民工苏丙清躺在病床上,透过窗户望着窗外那棵枯萎的大树,他喃喃道:“他们不拿钱给我治疗,我干脆死了算了。”

  上班期间抄近路民工被撞飞

  回忆起那场惨烈车祸,苏丙清仍心有余悸。4月14日上午10时许,正在华凌公司五块石工地上劳动的苏丙清和其他四名工友前往交大工地劳动。为节约时间,5人翻围墙走捷径。当身高仅1.50米左右的苏丙清在工友的帮助下翻过近两米高的围墙时,一辆飞驰而来的火车将他撞飞,后落下终身残疾。

  一拖再拖受伤民工不幸残疾

  苏丙清说,他被火车撞飞之后,如果工友及时把他送医院抢救的话,如果公司当时发现少了一个人就及时派人沿途找他的话,如果公司及时拿钱给他治疗的话,他是不会残疾的。但现在,一切都晚了。

  面对高达2万余元的手术费,家人犯难了。无奈之下,家属找到承包该工地的负责人徐某,要求支付苏的手术费,对方断然拒绝。伤心不已的家人和苏丙清只能眼睁睁错失最佳治疗时机。

  一波三折市长批示仍没结果

  苏丙清抄近路不幸被火车撞伤,到底谁该对此承担责任,铁路部门?建筑公司?苏丙清聘请律师,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

  苏的代理律师认为,苏是在工作时间内,受公司指派从甲工地到乙工地去劳动过程中出事受伤的,且当时是工地负责人为了节约时间而让工人抄近路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他所在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他们多次找公司要求赔偿,均被拒绝。

  后来,此事引起成都市领导重视,市长葛红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总工会等部门协调处理好此事。在市总工会的调解下,徐某答应一次性补贴苏丙清治疗费3万元,但苏及家人不同意。

  一气之下伤心民工索赔100万

  6月15日,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苏丙清一纸诉状将徐某及徐某所在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105万元。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法院在审查此案后认为,苏丙清受伤行为属于工伤行为,应进行工伤鉴定。于是,苏丙清撤诉后向市劳动局申请了工伤鉴定。

  昨日下午,苏丙清的代理人称,苏的工伤鉴定将于近日下达,拿到工伤鉴定书之后,将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没结果的话,将再次诉诸法律。

  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马文摄影宋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