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资料禁泄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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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8:0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上海讯刚出产房门,奶粉推销员就上门了;刚诊断出某病,声称对症的药品厂家就打来电话……类似的营销让人不堪其扰,而厂家如此高的“命中率”源于部分医生的泄密。记者近日获悉,上海市卫生局近日向全市医院下“铁令”: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严禁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推销相关产品,不得向外界泄露病人以及孕产妇和婴儿的个人资料。任何机构和个人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尊重病人的隐私,严禁为达到商业目的而违法透露有关信息。(刘洋)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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