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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逐步实施大病医疗统筹每人每年最高可报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9:00 无锡日报

  新华社南京9月16日电未来5年中,江苏省将逐步对儿童实施大病医疗统筹,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日前公布的《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划》,江苏将首先在有条件地区的城镇儿童中推进儿童大病医疗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家庭积极参保,政府也将重点帮助困难家庭参保,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
解决城镇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

  据了解,江苏省苏州市今年初率先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即把市区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儿,都纳入社保体系。

  据介绍,参保少儿住院就医期间发生的符合结付规定的费用,500元及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500元以上至1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50%,1万元以上至2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60%,2万元以上至4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70%,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80%,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不予结付,每人每年最高可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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