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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新规:收费短信须经“二次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信息产业部首次规范手机服务资费

  新快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为根治手机短信乱收费的问题,前天,信息产业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自10月10日起,消费者将彻底告别无理手机信息服务的骚扰,明码标价得以进一步落实。

  在该文件中,“二次确认”模式得到大力推广。信产部指出,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电信运营商应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收费标准等信息;如消费者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同一种手机信息服务业务,运营商必须在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消费者明确表示不需要按条点播类业务收费提醒信息的,运营商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同时,如果消费者拨打移动语音信息服务(IVR)接入号码,运营商必须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诉消费者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消费者确认后开始计信息费。如用户没按键确认或在语音通知播放完毕后6秒内挂机,则不计收信息费。

  信产部指出,如没按上述规定进行提醒或确认,以及订制关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费行为,运营商应在查证后立即向用户退还费用,并严格履行企业公开对社会做出的赔付承诺。

  通知同时规定,对于需要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该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要花费的信息费总额。

  此外,信产部要求电信运营商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手机信息服务业务收费查询。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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