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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要求修理厂对车辆无偿返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1:00 法制早报

  案例回放:我的车化油器老化需要更换,修车时由于带钱不多选择了换一般质量配件,老板说这种配件没有保修期。 不承想换上3天就坏了,我要求修理厂返修,老板却以当时有约定为由拒绝。请问我可否要求无偿返修?郝杰

  律师视点: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
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 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根据上 述规定,他们应当对你的车辆进行无偿返修。

  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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