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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第一小提琴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1:00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申欣旺

  2006年9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以往只是周二才集中在单位的知识产权研究室里,大家都在为郑教授的丧事忙碌。郑成思教授的弟子、知识产权研究 室唐广良博士声音明显沙哑地对《法制早报》记者说:“
我没有心思写点什么,谢谢你们的关心”。

  郑教授的离去让身边的人措手不及。

  9月10日22时10分,著名法学家、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郑成思教授在北京逝世,终年62岁。

  最后的努力

  就在3个月前的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学习国际及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郑成思教授和吴汉东教授承担 了本次授课任务。郑教授身边的人告诉《法制早报》记者:“这次讲座郑教授的身体已经非常差了,说话都没有力气,就是倒 在讲台上也有可能,他还是坚持去了,他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停下来。”

  吴汉东教授回忆当时的情形:“郑教授为这次讲座做了大量工作,从讨论大纲、草拟讲稿到讨论讲稿的会议,郑教授 次次都参加。他在北京,我在武汉,我们通过电话交换意见,我担心他的身体,他总是说没事。”

  讲座相当成功,按照预先的安排,郑成思教授用45分钟讲国际部分,吴汉东教授用50分钟讲国内部分。讲完之后 ,政治局常委们讨论,然后提问题,两位教授回答提问。据多次参加过政治局学习的老领导回忆,这次政治局学习非常活跃, 效果非常好。

  这是郑成思教授最后的努力了。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已经被查出是癌症晚期,确诊前,病痛缠身已经整整8年,只是 少有人知。

  他们眼中的郑成思

  “有一次他到我办公室小坐,我问他,有没有想法,把过去的成果整理一下,出一套文集。他说还没有考虑。就在前 不久,我遇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社长谢寿光同志,我向他提出这个建议。谢寿光同志说已有此打算,想把这件事做成。遗 憾的是,以后即使把这件事做成,意义也大不一样了。”中国社科院的刘白驹先生在追思郑成思的文章中写道。

  在同事眼中,郑教授总是默默的专著于自己的学术研究,不愿意做官。“当年组织上安排他当了个副所长,结果他因 为工作实在太忙,经常出席不了所务会,自己也常常为此苦恼,多次请辞未准,最后他只好以义务献血来‘将功补过’。后来 ,他终于将副所长辞去。1998年,我在美国见到江平老师,他曾不无敬佩地对我说:听说你们郑成思让他当社科院副院长 都不当,只愿一心做学问。”刘仁文教授告诉《法制早报》记者。

  在学生的眼中,郑教授则是一位人情味浓浓的老师。2002年考上郑教授博士的郎贵梅回忆道,读博士期间,孩子 很小,自己忙于学习和工作,给予孩子的关爱相比其他年轻妈妈自然少了很多。有一次,去郑老师家里交作业,他拿出一个小 汽车模型,说是送我孩子当玩具。一说起这件事来,郎贵梅仍感温暖。

  在纪念郑成思教授的专题网站上,一位网友这样写道:郑老师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概念,一个品牌,一面旗帜,如 果允许评估,这个品牌的无形价值正如他所一生都打交道的智慧财产一样,比起诸如央视大腕主持的价值,会高得多。在一个 百废待兴的国度作知识产权法的启蒙、立法,参与世界范围的交流、谈判,他是一个符号,中国因这个符号而赢得了许多尊敬 和利益。例如“对世界知识产权有影响的50人”的评价,就是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和实践、保护的侧面肯定。他的去世,的 确是一个时代——至少是知识产权启蒙时代的结束。

  刘楠博士也发出了同样的评价:“我在伦敦大学亚洲和东方学院读书期间,学的也是知识产权法,现在也在从事知识 产权审判。学校离伦敦经济学院不远,在伦敦读Cornish的书,在国内读郑老师的书,郑老师影响了我们的一生。”

  知识产权法学第一人

  郑成思教授一生专攻知识产权法。早在1979年,法律才重新走上历史舞台的时候,郑成思到恢复重建的中国社会 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被安排到国际法室。

  刚刚对外开放的中国,与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起初步联系。中国去该组织开会的代表团,带回来一本《有关 国家商标法概要》,它是该组织的最新出版物之一。当时我国正考虑要制定《商标法》。为借鉴外国的已有条文,当时的商业 部、贸促会、政法学院、外贸学院等单位,想组织人把这本书译成中文。这本大16开240页的书中,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英 文,首先就给人以“工作量太大”的感觉。而当时对于“商标”的理解不过就是商品包装上贴的纸签,“商标法”与国际法、 民法、刑法等等比起来,显得太窄,地位太低。这又使人感到“犯不上为它花那么大的力气”。几个月找不到人愿意翻译它。 这种背景下,领导找到了郑成思,没有多说,他就上手开始翻译。这部书让郑成思吃了不少“苦”,专有名词的翻译就是其中 最大的问题。

  在最要劲的时候,郑成思的孩子在这一年的8月出生了。孩子出生后,郑的小妹妹来电话将正在法学所过道间壁的小 “屋”里,白天点着灯苦苦地译书的郑成思叫到医院。郑成思在回忆文章中写道:“在医院里,孩子的妈妈脸上不满意的神情 ,至今还清清楚楚地留在我记忆中。她并无一句怨言,其实这更糟。因为她埋怨几句也就到头了;留下空白让我去自责却是无 尽的,直到今天。”

  这本书注定让郑成思教授刻骨铭心。因为这本书的翻译,他将知识产权制度首次引入中国,同时也让他的一生走上知 识产权法律研究的路。

  1981年至1983年,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位法学领域的留学生,郑成思去英国学习,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法律 系。1981年,刚到英国的郑成思在《欧洲知识产权评论》上,用英文发表了第一篇论文,得到好评;学成归国,1984 年即出版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并翻译出版《专利法基础》;1985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 》颁布施行,学界人士普遍认为,郑教授的这本书奠定了中国专利法的基础。

  1994年4月,谈判持续了8年之久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正式签订。不 出半年,郑成思撰写并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解释该协定的著作。这本小册子成为当时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方代表团人手一册的 读物。在那轮谈判中,郑成思是中方的法律顾问。那轮谈判过后,当时的外经贸部通报表扬了郑成思。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在经济 发展的过程中增多,部分法院也随之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纷纷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成 立,成立后,知识产权法官在各级法院都是配备最强的,是最爱读书的一族,知识产权审判在司法标准上,也是和国际化走得 最近的。而这些法官们,都是读郑老师的书成长起来的,例如他编的教材,他的《知识产权文丛》。郑老师的影响不仅在立法 上,不仅在法学研究上,还在司法界培养了整整一代人。”现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管知识产权庭的刘楠博士告诉 《法制早报》记者。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站上,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 府、

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司法、仲裁、行政、教学、律师机构纷纷发来唁电。

  在2001年中南海法制讲座上,他反复阐述:不创自己的品牌,永远只能给别人打工;牵动知识产权这个牛鼻子, 使

中国经济这头牛跑起来,才能实现民族复兴。

  2006年又一次中南海的讲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郑成思教授手中,正成为国家最高决策者重视的国家战略。

  郑成思的离去,让人称“北郑(成思)南吴(汉东)”的吴汉东教授倍感难过,在电话中,吴告诉记者:“郑成思先 生是一位杰出的学者,也是一位真正的学者。”

  2006年9月15日,郑成思教授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一位仰慕郑教授、专攻知识产权的年轻博士用一幅挽联寄 托哀思:

  寻道英伦指路华夏智慧王国点迷津

  远播盛名广种桃李知识舞台留痴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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