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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仇富心理: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独特现象(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1:14 国际在线

  

  在一定意义上,人们表达对于社会转型时期一些“非法致富”、“为富不仁”者“恶行”的道德义愤,不能等同于对一切富者的嫉恨和敌视,不仅如此,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化和法治化进程的日趋完善、以及现代社会心理的逐渐成熟,人们对于仍会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合理的收入差距将能够理性地面对和宽容地接受。笔者认为,促成这种理性心态的形成应做
以下方面的努力:

  首先,基于国情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感的增强和人们生活满意度提高的政策措施和机制。对于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如下岗者、失业者、贫困者等,应提供更到位、更人本的关怀,因为贫富差距更容易使他们产生失落感、不公平感等心理体验,如果现实情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势必会导致他们的心理极度失衡,甚至出现偏激化的“仇富”行为。

  其次,在社会中培育一种体现文明进程的富者文化。其内涵主要包括:(1)富者参与公益事业和支持慈善事业,在社会中形成“三次分配”或“道德分配”。富者应形成回报社会的自觉意识。(2)富者要塑造和维护好自身的社会形象。创富者必须依靠合法手段积累财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交纳税款;在消费和生活方式上应更加理性和自律。因为富者的行为还会对社会产生示范效应,无形之中担当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引导者。

  第三,在现代致富观基础上塑造健康的社会心理。要使社会成员形成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变迁的社会心理,除了社会结构层面的优化之外,更重要的是培育新的文化观念。改革开放以来,分配机制上对平均主义的打破,释放了社会成员潜在的进取冲动。但是,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崭新的社会财富观和个人致富观还处在生长之中。

  进取意识、致富愿望是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营造一种充满活力的社会氛围的重要社会心理基础。市场经济带给人们心理上最重要的收获就在于:它彰显了公平观念。而这种公平与传统社会里所强调的结果公平不一样,现代社会所向往的是出发点或机会的公平,在公平原则下竞争。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和拥有的资源状况有别,竞争的结果难免就会有所差异。对于这种差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以及现代社会心理的成熟,人们应该越来越容易加以接受。(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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