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促技术创新 参与标准制定者最高资助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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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为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广州市经济发展,广州市拨出专项资金对全市有关单位实质性参与各级标准制(修)定工作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可达50万元。 凡在广州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技术标准研制,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均可按《广州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专项资金管
(许悦宜弘国安)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