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游客”将被限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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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0:20 新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据报道,有关部门正准备修订“中国护照法”,以后出外旅游过程作出损害中国游客形象行为证据确凿的护照持有人,将会受到不发护照处罚,或者限制出国。 报道说,这些不文明行为包括六大类: 第一,不修边幅,行为不检。夏天光着臂膀招摇过市,穿上T恤的时候,又打领
第二,不讲卫生,随地吐痰,随街小便,乱抛垃圾,随地吐泡泡糖胶,触犯外国卫生条例。 第三,不懂礼仪,不听导游人员指示,在不准拍摄的地方拍摄,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还在禁烟区内吸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依法规让座给残疾人士。 第四,不遵守公共秩序。在机场禁区办手续和进行安检的时候践踏黄线。在飞机上,抢夺行李箱空位;不听空中小姐指示,处理手提行李的摆放位置;和空中小姐争吵,致使整班飞机延误,甚至被驱逐离开飞机。顺手牵羊,偷走飞机厕所的牙膏、剃须水、纸巾,偷走酒店的毛巾、烟灰缸。 第五,在风景地点乱刻乱涂或损毁文物,写上“某某到此一游”字句。站立在公园的长凳或者桌面上拍照,弄毁公物。公费出国的游客,不游览名胜,公然提出到赌场和红灯区。 第六,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驾驶汽车的游客,把汽车停乱泊,甚至碾压弄坏草坪。肆意采摘公园的枫叶、鲜花。 报道说,上面六种行为,除了第一类之外,可能都触犯当地的法例、公园管理规定和公共交通工具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