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瘦肉精”事件让监管跌入“诚信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0:43 东南快报 | |||||||||
上海“瘦肉精”事件 让监管跌入“诚信门” 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
问题外衣一揭开,各个部门开始找理由卸责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说,他们要求对屠宰前的每批生猪,进行尿液中的“瘦肉精”含量检测;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仁达说,对于“瘦肉精”的监管“有的环节几个部门管,有的环节没有部门管”,发生问题难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局面;还有部门请专家出来解释,“瘦肉精”很难检测等等。那么之前这些部门到底在干什么呢? 出了事情不是要推卸责任,而是要有人来承担责任。该事件的罪魁祸首是一批“证照齐全”的合格肉品,而且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难道这些部门没有责任?如果相关部门都严于职守,一道道的“门槛”又怎么会都“形同虚设”?老百姓的身体可不是你们的检验仪器啊。 更要命的是监管部门在找不监管的“规定”。虽然2005年,农业部就已经专门下发了有关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所以这成了一些监管部门不检测的主要理由。 监管一而再地“失守”,老百姓还能信任你们吗?向公众推卸自身责任其实是最不“诚信”的表现。 洪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