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各地共建5个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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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29 新京报 | |||||||||
院长路甬祥称,将继续深入推进科技布局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 李斌)城市环境、纳米技术、生物能源……记者17日从中国科学院获悉,围绕这些新的研究领域,未来6天内,中科院将通过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书的方式,共建5个研究所,以改变以往科研力量过于集中的局面,更快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科技布局调整高度强调区域分布 这5个研究所分别是: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高度强调区域分布,大力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是中科院此次科技布局重大调整的一大“亮点”。中科院院长路甬祥指出,科研能力的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支撑;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体系,尤其要考虑区域的布局结构。“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科研力量,地域分布上过分集中在北京与上海,中科院自然环境研究的力量主要侧重西部,目前正应加强与沿海省市的合作,还清这份历史上的‘欠账’。” 中科院欲再建约5个研究所 按照计划,在和厦门、烟台等地共建5个新的研究所之后,中国科学院还将在2008年至2010年,有选择地以合作共建方式再新建5个左右研究所。 路甬祥表示,中科院将在知识创新工程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科技布局调整,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真正建立起适应未来发展要求的科技布局,同时形成自觉持续进行科技布局调整的机制,为实现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操作程序上,中科院新建研究所将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逐所决策、扎实推进”的方式进行。中科院建立了新建研究所建设验收制度,验收合格者方可纳入中科院的正常管理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