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猪肉为何“放倒”300多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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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2: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 监管部门调查显示,导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是一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的,由上海金山道口入沪,并且具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
一位长期从事牲畜加工研究的专家指出,近年来“瘦肉精”不时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 有关专家解释,现有“瘦肉精”快速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活猪,通过采集尿样进行检测,而鲜肉的保存时间短、周转速度快,快速检测方法至少也需要6至8个小时才能获得结果,不适应肉品销售的规律。 据了解,目前上海各批发市场、连锁企业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大多没有开展肉品“瘦肉精”检测,仅有个别市场能够进行肉品中的水分含量检测。 上海已经酝酿制订地方性标准,要求批发市场等配备“瘦肉精”快速检测设备,对上市销售的肉品进行检测。 (据新华社上海9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 俞丽虹 王 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