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举债建楼要各村租楼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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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3:42 山西晚报 | |||||||||
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 本报讯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偿还欠款,郑庄镇于2005年9月与所属的13个村签协议,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近日郑庄镇才将协议收回。
郑庄镇镇长高斌介绍,全镇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6472人,农民人均收入1600余元。由于山大沟深,农业生产环境欠佳,镇上没有什么收入。这座办公楼2002年竣工,总造价220万元,已兑付100万元,目前尚欠工程款120万元。 为偿还欠债,让镇政府的决策者想到了一个“解债”办法:转移支付,让各村租用镇政府办公楼当“办事处”,租期30年,租赁费10万元,2005年9月26日签订协议。但由于各村收入并不多,拿不出10万元,至今租金还没收上来。 据《杭州日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