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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 卖房必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3: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强 实习生 罗嘉)从10月1日起,成都新建商品房的售价、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都不能再由开发商口头进行承诺,必须公开实行明码标价,否则开发商将被依法受到处罚。下周周日,市物价局局长蒲祥海将做客成都电视台33频道《成都面对面》节目,就相关话题和市民交流。

  据了解,今后,凡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和营销中介机
构销售的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等,都必须在自身楼盘或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公开标示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名称、楼栋编号以及楼栋起价、最高价、平均价,在房屋总价款之外向购房人收取的费用等。商品房的销售价目表实行一房一表,内容包括所售房屋的房号、户型、是否装修、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款、在房屋总价款之外向购房人收取的费用、备注栏等。

  互动话题:你觉得目前成都的房价是:1、正常 2、偏高 3、太高;市民可用短信发送以上答案编号到01817615参与节目。《成都面对面》同时邀请有过买房受骗经历的消费者参与节目,有意者可拨打87036666报名。

  本周广播访谈节目《成都面对面》节目预告:星期一:市环保局谈强制检测汽车尾气排放问题。星期二:市水务局谈《成都市城市生态湿地规划》。星期三:市公安局谈专项打击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行动。星期四:市城管局谈城管新思路。星期五:青羊区教育局谈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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