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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猪肉均具有检疫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3:52 京华时报

  本报综合新华社、《新闻晚报》报道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目前,上海已经酝酿制定地方性标准严查“瘦肉精”。

  监管部门调查显示,导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是一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的,由上海金山道口入沪,并且具有当地合法的检疫
证明和道口检查章。

  “应该说,这是一批‘证照齐全’的合格肉品,而且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负责调查此案的一位监管人员说。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说,为了防止“瘦肉精”伤人,上海监管部门除了对生猪养殖场的饲料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飞行检查”之外,还要求所有屠宰场按照5%的比例,对屠宰前的每批生猪,进行尿液中的“瘦肉精”含量检测。

  即便如此,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惩罚措施,一些屠宰场不按规定严格检测,或者没有能力检测的现象仍然存在。据了解,目前上海各批发市场、连锁企业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大多没有开展肉品中“瘦肉精”检测,仅有个别市场能够进行肉品中的水分含量检测。

  目前,上海已经酝酿制定地方性标准严查“瘦肉精”,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上海市生猪产品安全监管办法》有望在年内颁布。在有关规章中,还拟立法推出小包装“定型”猪肝。今后猪肝必须按照定型包装的规定出售,并标上猪肝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和保质期等。市民购买猪肝时一目了然,避免不安全的猪肝滥竽充数。猪肝“定型包装”后将对生产方问责,如果猪肝出现问题,消费者和政府监管部门可直接找到生产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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