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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学生违纪让交“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卢红曼)“学校咋能随便罚款,还让我们先交100元保证金?”近日,陕西建设技术学院的吴同学(化名)因未上早操被罚款5元。另外,为防学生不守纪律、宿舍卫生差,老师要求每位学生交“保证金”100元。

  ■学生喊冤未上早操被罚5元

   据吴同学反映,前几天,他因为没上早操被罚款5元。同年级另一学生也曾被罚款,原因是旷课。“学校规定迟到、旷课都要罚款!另外,老师还通知每人要交50元纪律保证金和50元宿舍卫生保证金。”

  吴同学说,老师承诺,如果学生遵守纪律、卫生良好,“保证金”到时会退还;反之则要从“保证金”中按标准扣钱。对于学校的做法,吴同学和其他几名接受随机采访的学生都觉得“不合适”。

  ■校方解释罚款是无奈之举

  “学校这么做实在是无奈之举。虽然做法不太妥,但效果还可以。”9月14日下午,面对记者的采访,该校学生处何处长表达了校方的苦衷。

  何处长说,作为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旷课、迟到等违纪现象屡禁不止。为了约束学生,学校部分班级制定了罚款规定,“罚的钱都纳入了班费管理,收支由班上统一支配”。

  关于100元“保证金”,何处长解释,这是学校延续多年的制度,目的还是为了督促学生遵守纪律、专心学习,“如果学生不违纪、卫生也过关,保证金到时会全额退给学生。”何处长告诉记者,保证金是按月退的,原则上每月退给学生20元。如果学生有违纪记录,就要被扣钱。至于扣多少,则由班级自行制定。从他拿出的一份“保证金退还表”上记者看到,里面详细记录了该校某班学生一个月内“保证金”的扣除情况,“每个月都会将这份‘保证金退还表’给学生公示。”

  ■律师说法学校罚款和收取“保证金”违法

  就此事,陕西权诚律师事务所黄岩律师表示,该校罚款和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是违法的,“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是没有处罚权的。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而不是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该校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没有赋予学校罚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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