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官司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5:16 山西晚报

  1994年,祁先生因9门功课不及格,被所在高校做出退学处理。2000年9月,祁先生重新回到校园,开始跟随99级学生听课,直至2003年7月该批学生毕业。得知学校不给其发毕业证与学位证,祁先生将母校告上了法庭,却被判败诉。

  

打官司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图)

  核心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编外”学生:学了4年我要文凭

  今年34岁的祁先生,晋城人,住太原市万柏林区后王村。1993年9月,祁先生考入原山西A学院读书,因第一学年有多门功课考试不及格,1994年10月,学校对祁先生做出退学决定,祁先生停止了在学校的学习。后山西A学院并入太原B大学。2000年9月起,祁先生开始跟随B大学法学系99级的学生听课,直至2003年7月该批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毕业。随后,祁先生向太原B大学申请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没有获得准许。2004年11月,祁先生向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B大学告上法庭。

  祁先生认为,1994年年末,自己因功课不及格被学校劝退,当时学校既没有安排自己补考,也没有准予自己留降级,直接做出了退学决定。对于该处理,自己始终没有接受。1999年,自己向B大学申请恢复学籍,随后跟随法学系99级的学生一起上课学习,祁先生请求法院判令B大学给他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被告院校:自行跟读诉讼无理

  太原B大学认为,教育部明文规定:“一学期或连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有3门主要课程或4门(含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应予退学。祁先生考入山西A学院的第一学年累计9门课程不及格,学校对他做出退学决定有法律依据。太原B大学认为,祁先生要求降为专科或留级的要求不符合国家规定。

  祁先生跟随法学系99级学生旁听部分课程确为事实,但他既没有交过学费,也没有在法学系注册,没有取得学籍,更没有通过考试和答辩,不应该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B大学请求法院驳回祁先生的诉讼请求。

  两级法院:没有学籍难获支持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B大学对祁先生作出的退学决定,由于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退学决定,祁先生虽有起诉权,但已经丧失了获得胜诉的权利,因此,祁先生已经丧失了学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退学的学生只有重新参加考试,被高等学校录取后才可以接受高等教育,经所在学校考察合格后方可准予毕业、授予学位。2000年9月起,祁先生未经考试自行参加B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虽然接受了部分高等教育,但不属于合法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无权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005年2月,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祁先生的诉讼请求。

  祁先生认为,一审法院判定自己已丧失学籍,并丧失对劝退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的权利,是错误的。祁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确认B大学的劝退无效,责令B大学给自己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此,B大学坚持自己一审的答辩观点,认为祁先生不具有被授予学位、领取毕业证的资格。B大学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学生取得毕业证书、获得学位应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具有学籍。祁先生因第一学年9门课程不及格,被学校劝退,丧失了学籍。而且劝退决定学校已向祁先生宣布。其虽跟读法学系的大部分课程,但没有在学校注册,学籍也没有被恢复。二审法院认为,祁先生要求B大学颁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今年4月,二审法院驳回了祁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主审法官:败诉关键诉讼超时效

  本案的主审法官认为,虽然诉讼请求针对的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但案件争议的焦点是退学决定是否有效的问题。退学决定是否生效关系到祁先生学籍是否丧失,而具有学籍则是领取毕业证书、申请学位证书的前提。

  1994年10月,学校向祁先生宣布退学决定,祁先生随即停止了在学校的学习。2000年他回到学校跟读了法学专业的大部分课程。2004年11月祁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诉讼过程中,祁先生提出了对退学决定的异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最长不得超过2年。祁先生已经丧失了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也就是说,退学决定已经生效,不需要审查其合法性。祁先生的学籍已经因退学而丧失。

  本报记者郭卫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