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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小偷两次落网两次被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5:26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虎)失主前脚刚走,派出所后脚就放走了小偷。一天之内连续两次有此遭遇的失主对此气愤不已。而派出所昨日给出的解释是:小偷因吸毒者染有艾滋病,他们没有专门关押场所,而且其作案金额也不大。

  小偷一天被放两次

  9月14日下午2点,重汽集团綦江綦齿传动有限公司两名保卫干部在其总装分厂内巡逻时,挡获一名正在盗窃铜驳块的男子。该公司将该男子扭送至綦江县公安局桥河派出所。

  当晚10点多,綦齿公司再次发现有人盗窃。在这名盗窃者偷了10件铜驳环翻出厂区院墙时,被该公司职工拿获。大家一看傻了眼:怎么是那名已被送往派出所的男子呢?

  綦齿公司再次将其扭送至桥河派出所。派出所表示人是他们放走的,并称经他们查证,该男子因吸毒染上了艾滋病,即使他们将其拘留,看守所也不会收;即使他被判关押,监所也不愿收。随后,派出所再次将该男子放走。

  将设专门关押场所

  昨日,桥河派出所人士表示,他们的确两次放走了行窃的男子。因为他有艾滋病,加上赃物折款金额也不大,所以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位人士表示,他们也请示了綦江县公安局,但因为没有专门的关押场所,他们也十分难办。

  据了解,2005年3月2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尽快设立专门场所,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进行羁押和监管。据本市媒体2005年12月2日报道,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明树表示,我市“将设立艾滋病嫌犯专门关押场所,此项工作正在抓紧实施”。

  记者昨晚从网上查询发现,武汉市于2003年10月在我国率先设立了专门的艾滋病疑犯关押场所,随后,杭州、南京、深圳、南昌等地政府也相继拨专款设立和新建了艾滋病犯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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