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作弊将向单位或学校通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1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在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教育部还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2007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并进一步加强规范推荐免试生工作。教育部同时指出,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在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要切实把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各招生单位要把重点放在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把这些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07年1月20日至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与去年相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9月18日至23日进行预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