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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监管漏洞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6:50 扬子晚报

  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出人意料的是,监管部门调查同时显示,导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是一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的,由上海金山道口入沪,并且具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应该说,这是一批‘证照齐全’的合格肉品,而且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一位监管人员说。此前,为遏制部分养殖
户仍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危害食用者的健康,2005年,农业部下发了有关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2006年,农业部又将一些畜产品中含“瘦肉精”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察对象。记者采访发现,此次上海大规模“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暴露了目前对于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监管存在漏洞。

  一位长期从事牲畜加工研究的专家指出,近年来“瘦肉精”不时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惩罚措施,一些屠宰场不按规定严格检测,或者没有能力检测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久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在一些屠宰场,屠宰后的猪内脏不经过检测,就直接进入流通渠道、上市销售。

  此外,“瘦肉精”检测成本高、周期长,也是困扰监管部门的难题。专家解释,现有“瘦肉精”快速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活猪,通过采集尿样进行检测;而鲜肉保存时间短、周转速度快,快速检测方法至少也需6至8个小时才能获得结果,不适应肉品销售规律。据了解,目前上海各批发市场、连锁企业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大多没有开展肉品中“瘦肉精”检测,仅有个别市场能够进行肉品中的水分含量检测。

  由于管理部门监管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还存在漏洞,老百姓吃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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