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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频现“假大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7:40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陈修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将自己的房子以赠予的方式给了与自己毫无亲属关系的旁人。近日记者采访发现,随着本市对二手房交易征收税额的加大,连日来二手房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中以各种形式避税的情况增多,尤其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予频频出现,一些“大款”将自己的房子“慷慨”“送”给了购房者。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购房客户都来打听赠予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其中以避
税为目的的非家庭成员间的赠予占80%以上。”二十二世纪不动产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赵琳告诉记者。记者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从6月1日本市加大对二手房交易税以来,在市场中出现的以“真交易、假赠予”的购房方式不断出现。

  记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尽管本市没有规定赠予房产免税,但在实际征收中,对继承、赠予房产都不征收个税和营业税。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屋赠予只需缴纳总房款3%的契税,与过户交易所缴税额少缴相差3%左右。以一套50万元的房产为例,办理赠予手续可比买卖少支出1.8万元。因此不少房屋买卖双方纷纷以办理赠予登记的方式来掩盖买卖事实。

  对于采取赠予方式进行房产交易的行为,山东青天成律师事务所徐良律师认为,赠予财产有瑕疵的(除恶意隐瞒外),赠予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房产如果有问题,原业主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卖方可能不能全额取得卖房款,因为“买方”(即赠予对象)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予为由抵赖拒付房款,这样卖主只能吃哑巴亏。还存在一些局限,如由于受赠人无偿取得房产,将来其再转让时,有可能全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种通过赠予方式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一些城市开始进行治理。如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措施严格规定禁止非亲属之间的购房赠予行为,西安市房管部门干脆叫停了房屋赠予过户手续的办理。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开始着手严格把关对以赠予行为交易房产,并着手研究相应政策进行市场规范。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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