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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行霸市犯下五宗罪武汉“黑老大”高斌一审获刑二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晓亮 通讯员李国清 樊斯坦 张珍珠) 纠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称霸一方,抢工程、垄断业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无恶不作。9月1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黑老大”高斌被该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以来,暂住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园丁村的高斌,先后纠集14名无业人员,以其与前妻张敏共同组建的“武汉市东西湖区琛峰建材服务部”和“武汉琛峰经贸有限公司”为依托,抢夺工程,垄断砂石料的运送业务,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从吴新干线等9个工程中获利200万元;通过敲诈勒索手段获利18万元;与200余名卖鱼户强迫交易,造成卖鱼户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2004年5月,高斌授意组织成员,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手段聚敛钱财,同时非法购买枪支、管制刀具,在荷包湖地区控制瓜果、毛豆、成鱼、燃煤的销售,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共实施故意伤害案件5起、寻衅滋事案件12起、敲诈勒索案件10起。

梁晓亮 李国清 樊斯坦 张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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