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出台规定鼓励村官创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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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泗阳县近日出台《建设创业型村干部队伍制度》,规定村干部两年内每人都要有一个新办、领办和合办的致富项目,这些项目可以是加工、种植、养殖、商贸等多种行业。对完成创业任务的村干部,视其贡献大小,年度考核工资上浮30%—50%;按10%的比例,从中评出“双强”型村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双强”型村干部,优先考虑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对完不成创业任务的村干部,一律取消年度考核工资,并要“下岗”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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