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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皇宫”注酒商标专家建议加强文物商标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25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张林林) “伪皇宫”牌白兰地或威士忌?有人正想把这件很容易引发争议的事情变成现实。记者昨日获悉,长春的文物古迹“伪皇宫”已被一位在长春工作的河南人申请注册成酒类商标。

  注册人称此举为铭记历史

   “说到商标抢注,多数人也会认为是恶意的,还有很多是以赢利为目的或含侮辱意味的。但这次我就是要让‘伪皇宫’这个商标成为具有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一个名词,让国人永远铭记那段屈辱的历史。”商标注册人吴先生如是说。他同时表示,因为长期在长春工作,所以这个商标的注册将不以高价转让为目的。据了解,吴先生花了2000元来注册商标。

  受委托商标事务所不赞同

   昨日,受委托办理注册“伪皇宫”商标的吉林省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事务所已收到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对这个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按规定,只是不准注册国家机关单位,但毕竟伪满皇宫属于文物古迹,所以‘伪皇宫’商标注册属于‘擦边球’,它的注册成功率有50%。严格意义上来讲,作为商标注册机构是不赞成将‘伪皇宫’注册成商标使用的。”据了解,注册商标的图像就是伪皇宫三个汉字,商品的服务列表上写明了注册商标的用途是:“果酒、开胃酒、烧酒、鸡尾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米酒”。

  文物部门可提出异议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商标法》没对个人申请注册文物古迹做限定。国家工商总局在接到注册申请后,将在15个月内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三个阶段对商标进行审查,文物部门可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对此进行核准。如果没有异议,商标将注册成功。

  昨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告知了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院的李院长。“什么,‘伪皇宫’被抢注了?不可能!”李院长开始不相信这是真的,随后,他表示要仔细调查一下。

  专家建议对文物统一注册

  

  一位文物界人士表示,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如果被随意注册,成为个别厂家牟利的工具后,将影响文物古迹的艺术魅力和巨大价值,这类怪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也有专家表示,有的文物古迹已成为“城市名片”,文物古迹的管理部门应担负起这个责任,对商标统一注册、统一规划,制定规范正规的授权使用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古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发扬光大。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出现很多闲置商标,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249.9万件注册商标中,近30%的注册商标被闲置,不能实现其价值,这其中包括没有企业的自然人纷纷注册的商标。因此,提醒商标注册者,不要盲目地注册商标,要充分考虑到其使用价值,让每个商标都能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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