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出台暂行办法 利用内资纳入统计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4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章丹英通讯员王文彬)15日,市统计局和市经协办联合发出《武汉市利用内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凡在本市辖区内实施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利用内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该暂行办法,向所在辖区的区经协部门、开发区招商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表。

  暂行办法所称内资,是指武汉市引进的实际到位的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的市外国内
资金。其统计范围为国内武汉市行政区划以外的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收购等方式在汉兴办内资企业(项目)所进行的投资。其对象为本市辖区内实施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利用内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