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者借报道行乞 日乞讨最多百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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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南国早报》报道 去年7月20日,帮邻居救火被烧伤致残的广西全州县永岁乡农民蒋运生,为养老母艰难乞讨的窘境被当地报纸披露。不想,此后他就拿着这份报道为自己做广告四处乞讨,并自称“生意好多了”。 蒋运生今年53岁,那场改变他命运的救火事件发生在17年前:1989年4月1日下午3时,正在地里劳作的蒋运生见同村蒋某家冒浓烟,便丢下锄头赶过去。当得知有老人和小孩困
蒋运生被救出来后,失去了劳动能力。1999年,蒋运生因生活所迫开始外出流浪乞讨。 2005年7月19日,蒋运生在桂林市乞讨时,引起当地记者关注。其事见报后,引起全州县民政局的重视,此后,当地政府安排蒋运生住进了“五保村”,每月发放专门的补助金和供养金。 然而,今年9月10日,记者竟然又在桂林看到了他。他的面前摆着一张用广告布制作成1平方米大小的“报道”,上面还放着残疾证等证件。他对记者说,有了这个“广告”大家都相信了,“生意”也好多了,以前讨一天只得一二十元,现在一天可得50多元,最多的时候可得到1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