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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妈妈擅改子名惹官司 前夫要求撤销变更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 父母离婚后,4岁的“勤勤”随母亲生活,可不到三个月,母亲杨女士便擅自给“勤勤”改了姓名并将其“藏”了起来,不让孩子的父亲探视。为撤销姓名变更登记,孩子的父亲周先生打起了行政官司。日前上海徐汇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周先生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去年8月,周先生与杨女士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勤勤”随母亲杨女士生活,周先
生每两个星期可以探望儿子一次。离婚后,杨女士不想让周先生看到儿子,并擅自更改了儿子的姓名,于同年12月登记获准。儿子被改了名,而且还无法相见,百般无奈的周先生愤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儿子的姓名变更登记。

  法院认为,子女姓名的确定,是基于父母的双方意见,如果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人子女姓名,从有利于子女今后成长的角度出发,也同样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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