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不善致使废水超标排放 成都处罚5家排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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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09 中国环境报 | |||||||||
辜迅 本报讯成都市环保部门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因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致使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的5家企业的处罚情况。以地奥集团成都药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5家企业,被分别课以8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5家违法企业,均未严格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从而导致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其中,成都食圣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蒲江县五星三源黄莲加工厂被处以3万元罚款;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和成都市洋然服装洗涤有限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地奥集团成都药业有限公司则因问题突出,而被处以8万元罚款。 成都市环保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依法重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企业,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