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日公告(20060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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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14 北京日报 | |||||||||
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有本市正式户口、选举投票日前满18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照选民登记的有关规定,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所在区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将于选举投票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
经各区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本市各区县选举区县人大代表的投票日、各乡镇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投票日,均为2006年11月8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区县乡镇人大 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2006年9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