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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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0:04 中国徐州网 | |||||||||
投诉电话同时公布 投诉电话:83714243、83723641 彭城晚报讯(记者李小委实习生王晶)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幼儿园(所)、中小学、中师、中专、职 高类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公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等师范学校收费标准 1、以上标准,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需上浮收费 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收 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市区普通初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市区高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