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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供暖制度走向终结 谨防改革越改越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0:47 新华网

  编者按: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关注的我国城镇供热收费制度今年出现“大的变化”,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将在今年冬季全面推开,这一举措意味着福利制度的终结吗?百姓期待着这次改革能打破供热改革“坚冰”,有关部门也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提前准备好预防措施和应对办法。希望这是一次完美的改革。

  即将来临的这个冬季,供热收费体制改革将全面推开,今后两年内,各地要通过完成热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不远的将来,习惯了由公家代交供暖费的单位职工,将像买电买水一样,自行向供热企业交供暖费。

  8月底,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全国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上,督促还在观望的省市必须在今年冬季全面推开供热收费体制改革――要把过去由单位替职工交供暖费的“暗补”,变为直接把供暖费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交供暖费的“明补”,热费将以专项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由使用者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

  实行了几十年的由职工单位向供热企业统一交费的福利制度走向终结。

  单位负重欠费多 能耗比大催生改革

  近来,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负责收供暖费的刘女士每天都在关注有关供热改革的新闻。对她而言,改革最大的好处是再也不用追着别人的屁股催交供暖费。她告诉记者,近年人才流动频繁,许多职工跳槽走了,但由于住房已经实行了货币化改革,人还住在原单位的房子里,于是这部分居民就成了刘女士的“烦恼”。

  刘女士的烦恼折射出了福利供暖带来的供暖费收取难题。目前,我国80%以上的住宅已归个人所有,在

房屋产权和单位剥离、房屋所有者与单位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仍由单位承担供暖费用显然不合理。于是一些单位便拒绝缴纳采暖费。

  而长期的福利供热,使一些大型企业每年要交上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采暖费,不景气的企业根本就无力承担,于是造成了企业严重拖欠费用的现象。

  有关专家认为,传统“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供暖体制实行了数十年,这使得多数居民都将供暖看作一项“天经地义”的基本福利。同时,传统的一体供热管线,也在一定程度上羁绊住了供暖市场化的脚步。如果一家停暖,就会影响到整幢楼的供热,所以供热企业不敢随便停暖,使得有些人长期拖欠供暖费不缴,暖气却照用不误。这无疑从客观上鼓励了欠费行为,致使欠费滚雪球般地增长。仅以北京市为例,据统计,2005年该市供暖收费率不足30%,供暖欠缴费达到了200亿元。

  福利供暖带来的另一恶果是能源浪费问题。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给出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有关统计显示,全国目前供热采暖耗能全年约为1.3亿吨标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0%。

  由于过去供热系统设计不合理,用户室内无法自主调控――如果热了,只好开窗户调节室温,大约浪费了全部热量的7%。这种浪费在公共建筑中体现得更明显:目前,办公楼、教室等公共建筑,在下班、放学以后,周末、元旦、春节以及寒假室内无人的情况下,照常供热。以华北地区为例,供热期125天,其中节假日就有40天,占采暖期的30%。也就是说,至少这40天可以把供暖的能量节省下来,但现有按面积收费的政策,使得老百姓也好,公共建筑的使用者也好,没有动力节约能源。

  收费按“面积” 变为按“用热量”

  “暗补”变“明补”,是改革福利供暖的关键。而究竟怎样“补”、会不会大幅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加重群众负担?种种疑虑使一些城市对改革望而却步。

  为打消这种顾虑,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举例说,在过去两三年的试点中,北方供暖的15个省、市、区都启动了改革,其中天津、河北、新疆等地区全面对福利供热进行了改革,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将供暖费以专项补贴形式,按月发放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职工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实现了供暖费补贴由“暗”转“明”。

  据了解,每个地区补贴的方式不尽相同。在改革比较靠前的天津市,补贴方式类似原来的住房补贴,按不同的级别发放,不同级别的职工享受不同平米数的补贴,住房面积超出部分由职工自己负担。全市享受低保的人群,到民政部门领取由政府提供的供暖补助。

  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天津的改革经验看来,供热制度改革只要措施得当,不会像一些地方政府担心的那样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

  目前,供暖公司通常按面积收费,每年供暖公司按用户采暖面积收取定额的费用,即使用户没有有效使用(比如学校放假),供暖公司也不会停止供暖,更不会少收或免收供暖费。

  对此,建设部已经提出,在改革供热收费制度后要全面淘汰按面积计量的收费制度,推进按用热量计量的收费制度。

  据介绍,按用热量计量,就是要把现有供暖设施的串联方式改为并联方式,做到每家有一个供暖的闸门,实现分户供暖。另外再加上一个流量计,以便以后像交电费水费那样按流量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在改造工程中却忽视了对改造设计方案的优化,弄得居民家里到处走管,破坏了原有的装修,遭到老百姓的抵制。建设部官员表示,现有的技术和设备完全不需要对居民家里内部进行破坏,完全可以在户外实现分户和计量。按计量收费是今后改革的重点,地方政府在选择改革方案时一定要心里装着老百姓。

  改革多方受益 惠及困难群体

  有关专家认为,供热制度改革将带来一个“多赢”的局面。他说,取消福利供热后,明确缴费主体,实行“谁用热,谁交费”,如果用户不交费,供暖单位就可以掐断热源,这样有助于解决拖欠热费的问题;供暖单位又能够将回收上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设备的更新维护,提高供热质量,群众家里就会热起来;同时,群众还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用、用多少,并选择供暖方式和供热企业,整个供热市场也会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仇保兴还给出了这样的数据,实施了供暖费制度改革的地方,收费难的问题明显改变,交费率一般都由过去的60%至70%上升到90%以上。在沈阳的试点中,在完成了分户改造的小区,供暖费的收缴率从30%上升到了70%,而且收取时也不像往年那么困难。

  不仅如此,“如果实施‘暗补’变‘明补’和热计量制度的改革,就可在其他方面都不动的情况下,节约能耗近30%。”仇保兴说。除此之外,北方地区冬季污染主要来自供热燃煤,降低供热能耗,就可大大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推行热费改革和热计量改革,保障低收入阶层供热(“两改一保”)就可以一石两鸟,完成中央交给的节能、环保两项任务。

  对于北京等热费补贴具体规定尚未正式出台的城市,供暖专家特别提醒说,“暗补”变“明补”后将遇到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目前存在天然气、集中供暖、燃煤供暖和燃油供暖四种不同的供暖方式,缴费最高与最低的供暖方式,价格相差可达80%。因此在制定具体的热费补贴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容易出现不公平的状况。二是同一单位、同一级别可能就有四种补贴额,财务无法进行测算和管理。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这样的质疑:供热制度改革,会不会导致困难群众支付不起费用挨冷受冻?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整个供热制度改革的成败关键,是政府如何解决困难群众的供暖问题。为防止改革导致困难群体受损,辽宁在改革中专门规定,对那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凡审批企业职工工资时,采暖补贴也随工资一起审批。而特困企业、倒闭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则由各市建立的供热专项调节资金解决,这项基金不能低于该市采暖费总额的30%。大连市在改革中制定了政府必须承担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供暖费补贴规定,划出了9类需要政府补贴的困难居民家庭。改革后,该市有8万多困难居民享受了政府给予的供暖费补贴。同时,对政策没有覆盖到又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供热补助资金。

  ·新闻众声

  供热与住房制度终于配套

  ――计划经济时代城市供暖和住房一样属于社会福利性质,居民享受暖气不用掏钱,同时也无权对供暖质量和时间说三道四。现在住房制度改革了,和住房联系最密切的供热体制改革却没及时跟进。供热收费改了,才能算完善配套了。

  ――现在取暖费都由单位提供补贴,收费也是按住房面积而不是用热量收费,这种制度不利于节能。如果“明补”到个人手里,效果肯定就不一样了。

  改革切莫越改越贵

  ――“热改”后政府可不能完全把责任推给市场,自己做“甩手掌柜”。既要让老百姓用得起热,又要能让供热企业生存得好,还要提倡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这些都需要政府来平衡。

  ――“明补”更公平,住平房的没暖气,该给这些人怎么补?不能工作、身份都一样,住楼房享受的补贴就多,住平房的补贴却很少,这不合理。

  ――企业集体供暖也有好多优点,不但温度有保证,还能随着气候的变化,灵活地调整供暖日期,让人放心。希望改革后的供热方式能延续这些优点,最好是先引进竞争机制。

  ――谁用热、谁交费,这样才合理。不实行货币化,居民永远没有改造管线安装热力表的积极性。但是改造管线为并联式的代价很大,政府能否为了节能的长远目标也承担一部分。

  ――根据我们小区的情况测算,燃气供暖成本约20元/平方米左右,收30元是不合理的。由于

物业费收支不平衡,有一些业主拒不交费,但这部分费用不能由交费的业主负担。

  百姓还有后顾之忧

  ――热费价格应该像电费一样,由国家统一定价,不然热价就会五花八门,既得利益者又会借机从百姓身上渔利。

  ――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以前集体企业供热时质量各方面还很不错,可我们这里去年改革包给老板后,供热质量急剧下降,用户还不能说“不”。提前好几个月收费,随意涨价。他们不仅不按指定的时间供暖。还制定

霸王条款,如果一栋楼用户中一部分没有交齐款,就可以终止供热。更气人的是,反映问题的渠道极其不畅通,投诉无门。如果再出现类似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如何妥善解决。制度再好也怕落实不到位。

  ――“明补”后是不是要装表?如何监督“明补”发放到实处?还有一点很重要,对供热企业随意停热如何监管?现在有些小区物业,动不动就撂挑子,叫人无奈。怎么避免供暖的事重蹈覆辙,一定要预先规定好。冬季取暖的事涉及到千家万户,一定要设想周全些。(记者 张向永 实习生 王晓楠 卢勇刚)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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