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进一步规范蚕茧流通市场秩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0:53 云网 | |||||||||
凡从事蚕茧收购的企业,必须获得由云南省商务厅颁发的《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近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蚕茧流通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要求蚕茧收购企业要《资格证书》才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获得《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鲜茧收购企业,由省商务厅向社会公布,接受
目前云南省桑园面积已达93万亩,遍及11个州市的43个县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