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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民选符合中国国情 不能出现问题就否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1:32 北京日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不断地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是执政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政治的整个过程中,民主选举不是民主的全部,但却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

  首先,要认识民主与选举的关系的问题,还要从民主的本义谈起。我们知道,民主的最基本的含义,简单说来,就是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我们也知道,人民虽然是权力的主人,但是,让人民中的每个分子都直接使用他们的权力,在实践中是难以操作的。可行的途径,往往是人们把权力委托给他们的代表,由这些人来代为行使。迄今为止,体现对代表的选择的最科学可行的形式是选举。正因为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都没有轻视过选举的重要意义。相反,当巴黎公社做出“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的尝试时,马克思本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所以,选举是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选举体现的是公众对自己代表的授权和控制。没有这种授权和控制,代表的资格就无从谈起。综观世界政治文明史,只要实行的是代表制民主,只要公众和他们的代表之间存在着授权被授权的关系,选举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省略选举环节的代表制民主,从来就不存在。我们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照搬了苏联模式,形成了过度集中、缺乏民主的体制,致使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曲折,选举也在相当程度上流于形式。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没有对选举这种起码的民主形式应不应该保留产生过怀疑。为什么?就因为它是公理。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选举的“民主”不是民主,就像没有民主的“现代化”不是现代化一样。

  选举不是西方的专利

  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对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这是理性思考我国政治发展问题所应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既符合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国民主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应当明确坚持。但是,到底什么叫西方式民主?能不能把西方式民主概括成“选举式民主”?如果不弄清这些问题,我们坚持的所谓“不照搬”原则就缺乏科学的内涵,就成了一个空洞的口号,甚至可能成为用来抵制、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借口。

  在西方国家,各个政党在选举中进行竞争,通过争夺选票,获得执政权。这是西方民主的一大景观。这里面有几个关键性的环节,如多党的存在,多个候选人的竞争,公众的投票选择等。这几个环节相互连接,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西方民主的基本模式。然而,即使把这几个环节算作这一模式的要素,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这些要素互为条件,却并不是排他性条件。多党的存在虽然可能意味着有多个候选人的竞争,但多个候选人并不一定意味着存在多个政党。一个政党可以推出若干个候选人,反过来,两个、三个甚至更多个政党推举一个候选人的情况也不罕见。同样,公众既可能在几个政党之间进行选择,也可能在一个党的几个候选人之间进行挑选。因此,把西方民主概括为多党制民主,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把它概括成“选举式民主”,却既不科学,也没有理论依据,从学术上讲是不严谨的。

  选举不是西方的专利。过去我们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东西都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实践上导致了我们长期闭关锁国,丧失了不少发展机遇。今天若把选举归入西方民主,只能使我们自己在发展民主的问题上陷入被动,实不可取。

  实行民主选举符合中国国情

  用“选举式民主”来描述西方式民主,那么很自然,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不应当实行“选举式民主”。有许多现象,特别是中国农村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似乎在印证着这种观点。例如,在有的地方,村委会直选变成了姓氏、宗族之间的争斗,出现了家族统治;在另一些地方,直选给了有钱人更多的机会,致使贿选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等等。

  这些问题确实存在。关键不在于我们承认不承认这些问题,而在于怎样看待这些问题。其实,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是再自然不过的。民主的基础是利益。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参与民主,必然相应带来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人们也自然会用各种好的和不好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所有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指望在改革中不出现矛盾和问题,显然是一种过于天真的想法。执政党和政府的责任,恰恰在于把由此而来的民主的发展规范起来,引到健康、有序的方向上。农村选举中发生的上述问题,一方面说明人民的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发展民主方面,执政党和政府应当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能放任自流。农民在村委会选举中表现出的普遍的政治热情,正说明选举不但适合中国国情,而且大大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这种热情引向对党的信任,引向对中国民主政治的推进。因为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断言“选举式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恐怕不只有因噎废食之嫌,而且还会导致我们在发展民主的问题上看不到大势,踌躇不前,落到群众的后面,令百姓失望。这才是我们可能遇到的最大危险。

  所以,不能因为人民在学习当家作主的过程中出现了作主作得不太好的情况,就怀疑让他们作主有方向问题。就好比一个刚学走路的未成年人总会跌跤、对他负责的成年人不能用禁止他走路来防止再跌跤一样。从让他们作主,到他们学会作主,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痛苦,但又是必要的。毫无疑问,经历这个过程之后,我们的民主会出现一个大的发展和飞跃。

  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

  在当前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为什么总会出现对还选择权于公众心存疑虑的现象?我认为,从认识的层面,恐怕至少可以说,是我们的观念在发展的现实面前落伍了。通俗地讲,给公众以选择权,就是要在谁来当人民公仆的问题上,由人民说了算。而在一些同志看来,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只能在人民当家作主问题上打折扣。或者反过来,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只能削弱党的领导。

  毫无疑问,停留在这样一种认识水平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不可能统一起来的。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根本要求。既然按照上述认识来理解,两者不可避免地会处在矛盾对立状态,那就说明,其中必然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如果错不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那就肯定错在对党的领导的理解上,错在把党的领导曲解为党组织或党的一把手说了算,错在误以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让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让公众有对掌握权柄者的选择权。这种观念,不改不行。

  其实,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至少在形式上,政党是作为能帮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的工具而出现的,尽管由于各政党的阶级性,不同政党对“人民”的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考察政党发展的历史,我们看到,在人民授权这一环节上,政党起着为公众培育执政人才、向公众推荐政治精英、帮助公众选择合格政治家的作用。事实上,公众对政治家的选定,也往往都是受了政党的很大影响,而且经常是决定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边界,那就是:哪怕政党的影响再强大,它也不能取代公众的选择权。党无所不在地对公众的选择施加影响,同时又始终保留着公众的选择权,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即使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也仍然能保持较高合法性的一个根本原因。

  因此,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是非常科学的提法,指明了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只是有一点:这里所说的党的领导,不应是越俎代庖、包揽一切,不应是习惯于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应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选举中,它体现为党能为人民提供可供选择的政治精英,并尊重人民的选择。我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和扩大差额选举的指向,反映了我们党对这种规律性的深刻认识,不容否定。

  正确推进民主选举,需要解决一些认识上的问题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所有民主政治中的政党获得和增强合法性的最基本的条件。我们党也不例外。公民的选举权只能落实、扩大,而不能缩小、取消。

  当然,推进民主选举,也有一些认识上的问题需要解决。我以为,这里面最重要的有两点:

  一是不应美化西方的选举,似乎只有西方国家的那种选举才算是选举。西方选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建立在多党竞争的基础上。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竞争并不意味着必须实行西方的多党制。的确,政治通常被看作一个由“一群在观点和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集体决策的过程”。从西方的观点看来,正是这些不同的观点和利益,使得代表它们的不同政党得以产生。由此推理,好像只要进行选举,就必须实行多党制。但是,这显然是把问题简单化了。考察有政党以来的政治发展史,我们会发现,尽管在实行政党政治的条件下,各种利益和主张都会反映到政党身上,但政党和阶级、政党和阶层、政党和人们根据不同利益组成的集团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有时一个政党代表一个阶级,有时则代表若干个阶层和群体;反过来,有时同一个阶级内会同时出现几个政党。在政治活动中这表现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整合,有时体现为政党之间的博弈,有时则表现为党内不同意见的协调。可见,多党制不是实行民主选举的必然归宿。

  二是不能把选举当成解决民主政治全部问题的灵丹妙药。选举很重要,但选举远不是民主的全部。除了选举之外,还应当在其他方面不断探索实现民主的新的途径,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例如,民主的原则应体现在权力运作的整个过程中。选举解决的是授权问题,而授权只是民主制度运作的环节之一。公众不是选出了自己的代表者和代理人,便从此万事大吉、无事可做了。掌权者确定之后,权力进入了运作的过程。作为主人的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参与这一过程。如果和“选举民主”的说法相对应,那就可以把它叫做“参与民主”。又如,民主还体现在政府决策中。权力机关进行决策时,所反映的方方面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越全面,这个决策就越科学。如果建立一种机制,使各不同社会阶级、阶层、群体及其代表有足够的机会进行协商,使各方利益各得其所,那么,这就可以叫做“协商民主”。再如,制约权力同样需要民主。为了避免掌权者运用权力不合理,或是滥用权力,必须为公众提供足够的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这可以叫做“民主监督”。还有,整个国家的管理应当走向民主化。在世界性的公共管理改革浪潮的推动下,“公共治理”的概念逐步为公众所认可和接受,公众的自我管理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政治管理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大致又可以概括到“民主管理”或“民主治理”的概念中。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所有这些民主形式都是和“选举式民主”并行不悖的。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

   作者 王长江 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

  本文语粹

  ●把西方民主概括为多党制民主,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把它概括成“选举式民主”,却既不科学,也没有理论依据。

  ●不能因为人民在学习当家作主的过程中出现了作主作得不太好的情况,就怀疑让他们作主有方向问题。

  ●选举解决的是授权问题,而授权只是民主制度运作的环节之一。作为主人的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参与权力运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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