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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须与职校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2:31 江南都市报

  企业有责任接受职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今后,南昌大中型企业须确定一所以上职业技术院校作为校企 合作的伙伴,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报酬。同时,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 企业,还将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据悉,南昌市将制定多项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除要求大 中型企业要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外,还要求各县、区政府集中力量办好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同时,该市规定 ,经批准开办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民办职业学校师生享有与公办职业学校师生同等的权利。

  此外,南昌市还将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 ,与该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以及鼓励职业学校积极拓展毕业生海外就 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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