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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套新房安置两住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2:31 江南都市报

  萍乡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事

  本报萍乡讯记者陈建新摄影报道:一套新房竟被开发商分别“返还”给两户拆迁户。15日上午,家住萍乡市凤凰街 的当事人李女士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李女士拿出一份萍乡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与她母亲黄某签订的私房拆迁协议书,她
告诉记者,她家原来被拆迁的房 屋位于萍乡市北桥,面积为142.30平方米。记者在拆迁协议上看到,作为萍乡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甲方应在改造后 的广场小区安置一套3室2厅、面积为128.12平方米的新房给乙方黄某,新房的具体位置是广场小区一栋三单元六层8 号。

  李女士说,就在她家对新房进行

装修时,另一名户主宋某却提出,萍乡市
房地产
综合开发公司已将这套新房分配给了 宋家。

  萍乡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张总经理向记者解释称,因当时在签订萍水河治理工程北桥安置小区的拆迁协议时,采取 分片包干的办法,所以因工作失误而出现了黄某、宋某两家人被安置在同一套新房内的情况。张总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公司 将积极与黄某和宋某两名户主协商,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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