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有效控制湖泊农业面源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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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3:49 云网 | |
增加收入减少排污 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我省有效控制湖泊农业面源污染 “十五”以来,我省坚持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启动生态农业试点,逐步走上“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的路子:高原湖泊面源污染不断减少,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十五”初期,生态试点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389元,5年后,这一差距拉大到532元。 为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我省坚持“建设生态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防治面源污染”的思路,在华宁县、思茅市翠云区和禄丰县设置的项目中,按照生态规划进行分区、分片试点,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山、水、田、林、路、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和系统建设,明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生产条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同发展。大理白族自治州在洱海面源污染控制工作中,通过控磷、减氮和施用有机肥,开展滨湖区蚕豆、麦类、蔬菜、大蒜和水稻无公害生产试验取得了重大科技突破,其中的水稻无公害试验示范获省级2002年度农业科技推广二等奖。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重要举措,也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的重要工程。到今年6月30日,全省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159万口。其中在九湖区域的滇池、抚仙湖、洱海等沿湖区域共安排14个县次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总计投入2819万元国债资金,有效保护了沿湖的生态环境。 通过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很多地方建立耕地养分数据库和耕地质量动态管理系统。据不完全统计,九湖流域测土配方施肥完成351万亩,投入资金448万元,节约化肥投入8900万元,有效减少了化肥对水体、土壤的污染。 汪丽军 (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