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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下海”背后的利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7:48 郑州晚报

  公用设施“下海”背后的利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昌市公交车站“下海”,并不仅限于“卖站名”,还有电子语音报站系统的冠名权、公交线路冠名权等方面。

  9月12日,记者以郑州客商身份,以准备在许昌市投放户外广告为由,与一些广告公司
进行了接触。

  一广告公司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按照该广告公司与经营城市办公室的协议,其对公交站点的冠名权有效期到2013年。在此之前,公司投资上百万元,建设了一批公交不锈钢站牌。作为回报,站牌广告发布权归公司所有。只要一次性交纳3500元,便可以将公司名称在公交站牌上做广告。

  另一家广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目前正在许昌市2路、4路、6路公交车上开发广告,初步设想是,利用这些线路的公交车电子语音报站系统,进行冠名权注册投资。凡交纳1500元的费用,即可拥有5个站点为期10年的冠名权。

  据称,目前许昌全市约有60辆公交车可开展这项广告业务,其中2路22辆,共计30个站点;4路18辆,22个站点;6路18辆,32个站点。按5个站点冠名费用1500元来计,这3条线路收益约3万元,全市所有线路全部推行,收益相当可观。

  许昌市经营城市办公室的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公交车站牌广告,近期他们准备与城市管理局共同经营公交候车亭广告。一家公司已有意出资数百万元,在许昌市区各主干道上兴建多功能候车亭,配备公厕、饮水机、公用电话、阅报室等设施,对等车市民提供有偿服务,同时拍卖候车亭的广告发布权。

  此外,由于采用了经营城市的思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许昌市近几年还进行了新建道路、桥梁和广场的冠名权转让。目前,许继大道的冠名费是300万元,帝豪大道的冠名费500万元,帝豪广场的冠名费600万元。许昌道路广场冠名费已有3700万元,这些费用有效缓解了

城市建设中资金的不足。

  “下海”的公交站牌面临修正

  “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一份通知,要求对城区公交站名和位置进行申报,并逐步予以规范和调整,这份通知预计于一周后就可下发。”9月12日,许昌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洪斌告诉记者。

  李洪斌说,按照地名办的设想,将对公交车站牌的站名、站间距等进行规范和调整。规范的原则就是站名、站位合理,便于群众出行。对站间距的要求是300至600米,尽量在十字路口设站,以方便市民倒车。对站名的要求是,凡在一个十字路口设立的4个站点,站名必须统一。站名要有代表性,以单位或建筑名称来命名的话,建筑须是标志性建筑,单位必须知名度较高。对于一些以小门面、小门诊命名的站名,要逐步取消掉。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难度。

  李洪斌还认为,地名是大众化文化产品,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哪个单位的。如果谁掏钱就可以成为地名、站牌名,既是对大众化文化产品的侵占,也容易造成混乱。他举例说,天下西湖三十六,许昌占其一。可由于西湖公园没有掏钱,公交站牌上就不显示其名称,这是极不合理的。毕竟,很多人都要到西湖公园去消遣,而不是到某个小门面或小门诊。再如,许昌市南大街和建设路交叉口,比较出名的是春秋剧院,而现在途经的公交车分别给这个站牌命名为“八方电器”、“贵宾楼”不太合适。作为市民出行工具的首选,公交车站点设施应以方便大多数人为前提。

  许昌市捷通公交公司营运科韩科长告诉记者,许昌公交站名混乱问题,引起了当地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已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规范。从9月11日开始,许昌市建委正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准备用4天时间,对站名、站位的情况进行普查,然后将普查情况上报政府,并出台相关规范措施。(郑州晚报记者 熊堰秋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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