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南衡阳流动人口可享市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7:24 潇湘晨报

  本报讯 我省各市州街道、社区近期将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外来人口可望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昨日,湖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衡阳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要求,将衡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

  李江要求,各市州城镇街道和社区都要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本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掌握辖区内人口和出租房屋的详细情况,做好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实行人口登记、统计、计生、劳动保障、教育等业务“一站式”受理。

  会议透露,由省综治委牵头、省公安厅具体落实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已初具规模,不仅对暂住人口加强管理,还可向其提供各种配套服务。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外来人口在就业、子女入学等,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组建“服务中心(站)”1747个,覆盖率达40%。

    高 攀 刘志瑜

  衡阳模式 衡阳市规定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申领《流动人口居住证》。持有《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信息、租房信息、联系家政咨询服务;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享受服务中心代办有关证件、手续服务……原本是“外来人”的流动人口享受着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