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新规范出台 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将分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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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9: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组织研制的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已于2006年8月28日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试行。该规范规定了汉字应用水平的等级及其测试大纲。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共分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实施的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测试的
该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录用人员和核定在职人员资格,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考核学生汉字应用水平;适用于公务员,编辑、记者、校对和文字录入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生,文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广告业从业人员,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以及日常工作与汉字应用紧密相关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想要了解自己汉字应用水平和能力的其他人员。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实施,是国家继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又一重大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