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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幸妤赴美 以私人行程享受"公务通关"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0:2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9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扁女儿陈幸妤搭机前往美国,“总统府”对外宣称是私人行程,但陈幸妤却由“国安局”专勤组安排,循秘密工作人员使用的“陆致远专案”从公务管制门上机,以私人行程享受“公务通关”的特权。

  据了解,陈幸妤由“国安局”随扈陪同,前天下午三时左右搭车到达桃园机场,“国安局”桃园机场连络站(简称专勤组)人员事前“清道”发现,原计划通过的专勤组办公
室大门口有记者守候,临时电话通知陈幸妤随扈,改在第二航厦一楼南侧停车,经过航空站办公室门口的通道,从二楼公务门进入机场“入境”管制区。

  据悉,“国安局”专勤组在陈幸妤到达前几分钟,才通知航警局执行“陆致远专案”勤务,勤务对象一人。航警在公务管制门清点人数放行,陈幸妤由专勤组人员引导,进入专勤组贵宾室休息,航班起飞前十分钟,才经由“出境长廊”登机。

  据了解,陈幸妤前往美国行程被“国安局”列为最高机密,前天陈幸妤到达桃园机场前,就有媒体在“国安局”专勤组办公室门口守候,虽然陈幸妤上飞机的画面没有曝光,“国安局”昨天已经透过各种管道,彻查可能是那些单位或人员泄漏讯息。

  “陆致远专案”:是依据“国安局”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安局’为情报工作所需之掩护,得协商有关机关行之;秘密工作人员遭遇危难时,得准许其本人与家属‘入境’居留。对情报资料及其来源应保持隐密,非经‘国安局’授权不得公开。”

  当专勤组执行“陆致远专案”时,会以书面通知(俗称放行条)人数、航班,但是没有专案对象的姓名、年籍等详细资料;航警局执勤人员收到放行条后,只能核对人头放行,并记载在工作纪录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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