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公开宣判首例外方请求引渡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2:40 中国广播网
上海公开宣判首例外方请求引渡案(组图)
上海首例审查引渡案公开宣判现场

上海公开宣判首例外方请求引渡案(组图)
被请求引渡人沙宾科夫.尼古拉.米哈依诺维奇

  中广网上海9月19日消息 (记者肖志涛 实习记者龚洁)1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俄罗斯联邦请求引渡沙宾科夫.尼古拉.米哈伊诺维奇一案公开宣判,这是上海首例审查引渡
案。

  据介绍,2005年1月11日,在停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港的“领袖”号(DD LEADER)船只上,由于个人关系交恶,沙宾科夫以谋杀为目的,蓄意用双手和双脚多次击打麦里尼克,对其施以致命的身体伤害,导致受害者身亡。据此,沙宾科夫被起诉犯有俄罗斯联邦刑法第105条所规定的谋杀罪,并被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和国际通缉。该引渡请求要求将沙宾科夫引渡给俄罗斯联邦执法机构。但是,沙宾科夫提出,他是因为受到被害人的侮辱而殴打了对方,引渡请求称其蓄意谋杀被害人不是事实;涉案行为发生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籍货船“领袖号”上,应当由该船籍国行使司法管辖权。

  最终,经合议庭认为,被请求引渡人沙宾科夫提出的意见尚不构成我国引渡法和《中俄引渡条约》规定的应当或者可以拒绝引渡的条件,据此,依照我国引渡法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俄罗斯联邦对被请求引渡人沙宾科夫提出的引渡请求,符合我国引渡法规定的准予引渡条件。该裁定将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